專業焦點
我的評論
近日各地氣溫節節攀升、屢創新高,媒體上「高溫假」議題成為討論焦點。此次新聞中,郵政工會想爭取發放「高溫津貼」,讓郵差可以買涼水降溫。然而在當前地球暖化、氣候異常的狀況下,到底要如何規劃,才正確呢?我的淺見如下:
一、高溫時應保護員工安全: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規定:「雇主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應視天候狀況採取危害預防措施」。建議:人資管理人員對企業中可能適用此規定的員工要實施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並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
二、謹慎規劃津貼制度:世界各國中其實很少有高溫津貼制度,就算台灣想參照中國大陸「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及其各地方自訂的規定內容來規劃這項津貼,在台灣要特別注意因為是與員工執行工作任務有關,所以會被歸類為工資給付的可能性恐怕大於恩惠性給予,故要具體訂定適用條件(例如:溫度界限、露天環境、對象範圍…等)、給付期間(例如:按月或按日),也可參考大陸法令加入「提供飲料涼水費用不能抵充高溫津貼金額」的規定。建議:企業薪資制度中可先對高溫作業場所的職位設計固定的「職務津貼」,而符合資格的員工之出勤環境、氣溫…等等達到所設定的條件時,再另以費用請款給付。
三、不宜設計給假制度:依照前述第324條之6規定所採取的預防措施中有一項是「調整作業時間」,而高溫天氣應類似「天然災害」,請詳閱「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中已規定「員工可以不出勤且不得視為曠工」,但這並不是「假」的性質。建議:政府主管機關可以在現行法令規範下鼓勵、宣導,但不宜再另以立法形式過度干涉。而企業對於高溫出勤的相關處理方式,人資管理人員可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在工作規則中規定之。
原新聞摘錄:
【2018.05.30(東森新聞雲)郵差曬慘!工會爭取發放「高溫津貼」每次60元,中華郵政回應了!今年才5月,高溫就已經飆至38.2度,讓每天在外投遞郵件的郵差熱到凍未條。中華郵政工會提出要爭取發放郵差「高溫津貼」,至少讓郵差買個飲料消暑,對此,中華郵政則表示,已請相關單位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