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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論

今年是司法的勞動元年,『勞動事件法』從元旦第一天就開始施行,它被喻為「勞動人權指標性突破」,打破勞資爭議程序處理上不對等的狀態(例如:耗費時日、舉證責任等),賦予勞方迅速有效爭取權益的利器。現在由新聞報導得知:政府主管機關也提供專業律師免費扶助,讓勞方擁有空前強大的抗爭資源。面對傾斜偏向勞方的爭議處理環境,人力資源管理者應如何因應?我的淺見如下:

一、維護企業良好勞資關係:企業管理制度辦法是否合法?部門管理者是否懂得溝通協調?整體工作氛圍是否和諧順暢?便可以判定自己公司的勞資關係溫度是冷是熱。建議:人資管理者要關注日常內外部勞資關係的經營(例如:召開勞資會議了解員工需求意見)及建立內部處理機制(例如:員工申訴處理制度),並進行員工正確觀念溝通宣導,避免被有心人士不當利用。

二、斬斷勞資爭議的根源:勞動事件法將適用範圍、勞工定義…等擴大認定,並非僅限於原先內部勞資的爭議,還可能有外部工會、受損害第三人…等等皆被納入。建議:應該先收集公司內所有相關規章制度的資料(包含:勞資會議決議、勞動習慣、團體協約…等),然後進行法遵稽核作業,把違法情況分類分級(例如:工作時間類、工資返還、加班費補償或身心受創的損害賠償責任等等),並做出成本風險分析表,讓經營者能權衡利弊,做出正確且適當的決策。

三、建立危機處理方案:如果公司已處於爭議烏雲覆蓋的狀態,來自內外部工會的挑釁、當事人員工維權發動,甚至有利益第三人加入(例如:求職者提告就業歧視),都讓企業陷於爭議暴風圈內。建議:人資人員可以制定遭到爭議時的標準作業流程,鎮定有序處理。(例如:事發後第一時間立即結合法務、外部顧問、律師等專家組成專案小組,做出初步案件調查及因應計劃)。

 

原新聞摘錄:

【2020/01/04(ETtoday新聞雲)勞動部為因應「勞動事件法」而擴大勞工法律扶助的範圍,對於民事訴訟制度的變革,並期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勞動事件法突破過去勞資爭議案件對勞工的訴訟地位,減輕勞工在法院遭遇的時間及金錢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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