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

人資提問:公司同意員工請完法定的30日半薪病假,可以再請無薪病假,請問到了新年度公司需要再給他特休嗎?

顧問回答

只要員工在同一個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公司就應該按照《勞基法 第38條》給予特別休假。所以公司不可以因為前一年度同意員工請無薪病假,次年度就不給特別休假哦!公司還是要依法給特休的。

聯絡電話:02-2393-3395
聯絡地址:10053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130號9樓之4
聯絡信箱:erct3@erc.com.tw
睿哲(莊周)LINE@:line.me
睿哲(莊周)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erchrm
睿哲(莊周)講師精彩片段:https://www.youtube.com/user/ERC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