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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提問:公司的員工凱凱對花花故意摸屁股、摟腰性騷擾,都被公司錄到了,如果花花沒有要向公司進行申訴、提告,公司該如何處理?
顧問回答:
1. 公司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3條】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所以這時公司必需立即隔離凱凱及花花的工作,不讓他們在工作上可以有直接接觸的機會,同時公司也要啟動性騷擾調查。
2. 不論花花是否要向公司提出申訴或提告,建議公司還是走完性騷擾調整流程,才不會有違法的風險。
3. 在訪談流程中花花都沒有出席,那麼公司只要記錄花花沒有出席在會議上即可。
4. 將調查資料送交性騷擾委員會及人評會,再由人評會依據調查內容,決定是否進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