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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筋斗雲} 〈分享新聞〉假派遣別再裝 國教院員工獲判勝訴
公部門濫用「假派遣」情形氾濫,再度遭到法院認證!台灣派遣產業工會今日(12/25)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家教育研究院和台電等公部門明明有「面試、指揮監督」之實,卻不願直接雇傭勞工,還要求勞工簽派遣契約,根本是「假派遣、真雇傭」,國教院和台電的派遣工紛紛告上法院,日前法院判國教院派遣工勝訴,應恢復雇傭關係,也成為公視派遣工案後再度確認「假派遣、真雇傭」的案件。
國教院工作長達十年 遭認定「假派遣」
在國家教育研究院擔任研究助理近10年的蔡翰征,每年都以「一年一約」的方式更換不同的派遣公司,卻在2017年遭到國教院「不續聘」,之後他對國教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訴,一審法官認定其與派遣公司合意成立勞動契約,判他敗訴;但二審法官則認為國教院在2008年對蔡直接進行面試並錄取,且國教院還依據內部規則及考核為他逐年調薪,符合勞動契約之「從屬性原則」,判他勝訴,國教院應恢復雇傭關係。
蔡翰征表示,國教院過去對他進行調職、記過懲處,最後強行解聘,新北市的調解委員一致決議,國教院應依《勞基法》程序資遣,但是國教院卻否認僱傭關係,把責任都推給派遣公司,讓他忿忿不平,只能告上法院。他說,現在高等法院承認雇傭關係存在,要求國教院恢復他的原職,國教院卻堅持要上訴,讓他非常不解,更質疑政府「派遣歸零」政策,根本沒保障派遣工的工作權。
國教院案委任律師楊貴智表示,過去派遣工較無資源訴訟,法官也沒有突破舊的見解,但本案二審法官認定蔡翰征是經國教院面試通過後,才要他去簽派遣約,構成「假派遣、真雇傭」。楊貴智質疑,政府一直要求民間企業不要用派遣,卻帶頭用派遣制度規避《勞基法》責任,無異本末倒置,希望最高法院也可以還派遣工公道。
11名台電派遣工程師遭資遣 也告上法院
此外,因為前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出「派遣歸零」政策,上百名在台電各單位服務超過10多年的派遣工程師,也在去年(2019)底遭到資遣命運。之後,也有11名台電派遣工程師委任派遣產業工會提起確認雇傭關係之訴,要求台電承認其雇主責任。
台電派遣歸零案委任律師蔡晴羽表示,這些台電的派遣工程師雖然名義上是派遣,但是實際上是台電先面試錄取這些工程師後,再由特定派遣公司雇用,真正的雇用權和終止權都在台電手上,另包括獎懲升遷、薪水調整都是由台電決定,只是形式上交給派遣公司而已,且該「派遣公司」吉興其實是工程顧問公司,僅和台電有派遣合作,完全就是因應政府員額限制的產物,同樣是「假派遣、真雇傭」。
蔡晴羽說,本案將在下週進行一審開庭,她也期待法院可以還派遣工應有權益,承認其僱傭關係。
立委邱顯智則批評,賴清德宣示要推動「零派遣」後,比派遣更差的勞務承攬卻節節升高,很多公部門員工明明是勞雇關係,有「從屬性」和「指揮監督」之實,出事了卻推說自己不是老板,直言國家不應該帶頭濫用非典型勞動。
派遣產業工會秘書長施士青呼籲,公部門應該禁止非典勞動,採直接雇用;國教院和台電也應該以不定期契約雇用這些勞工,恢復他們應有的權益。
此篇新聞來源:【2020-12-25/苦勞網】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