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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提問:女性員工妍妍1/2、2/2、3/2每月都請一天生理假,3/3-4/15連續請病假(排除國定例假日及休息日及例假),4/28請了1天的生理假,5月至12月每個月都請一天的生理假,請問妍妍當年度總共請了幾天的生理假及病假?
顧問回答:
1.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如果因為生理日而造成工作有困難的,原則上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生理假日數不超過3天則不併入病假天數,超過的天數始併入病假天數計。併入或不併入病假天數的生理假,薪資都以半薪計。
2.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未住院者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工資折半發給。
3. 依據前二條法令,妍妍請假天數如下:
1月:1天生理假
2月:1天生理假
3月:1天生理假+21天病假
4月:9天病假+1天生理假
5-12月:8天生理假
因1-3月(3天)的生理假天數不併入病假天數,所以員工的病假天數不會因為生理假而影響(員工可請30天病假),但之後每月又有生理假需求,所以,依性平法第14條規定,員工仍得每月請生理假1天;故,當年度妍妍總共請了12天的生理假及30天的半薪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