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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專業文章 ·永續組織規劃系列三 《ESG與法律-什麼永續報告書已成為訴訟目標?》

近日因為要準備上課講義,也正好2021年的上市櫃公司的「永續報告書」陸續上傳到公開觀測站,可以下載瀏覽學習。 我觀察發現:很少有公司談到法規遵守的議題,大都以「無重大違反」一筆帶過,似乎有避重就輕操作。公司內法務人員如何與永續小組成員配合,去審視違法風險? 我經過學習研究,將心得分享如下:

一、 遵守法律和監管環境:

企業經營所必須遵守的整體面法律,例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依上市櫃公司身分必要遵守的,例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等。依行業特性要遵守的,例如:金融控股、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均需要法務人員提醒相關人員並進行文件把關。

二、 面對揭露風險挑戰:

無論是永續報告書或是公司官網上宣示甚至重大性新聞、澄清稿等內容,如果涉及ESG數據、事件說明等事項,都要注意可能的風險。例如:數字錯誤不實,引發“漂綠”的形象破壞、主管機關依法處罰甚至遭到移送法院訴訟風險。

三、 重視法律合規審查:

公司營業行為需依靠法務人員做合規審查,畢竟其在解讀法令及司法實務見解比其他部門人員專業,建議工作小組與其要保持緊密交流。例如:剛送立法院一讀的「氣候變遷因應法」,除將2050年淨零排放入法,也將分階段、由大至小徵收碳費,最快2024年起實施。此時,環保部門人員立即與法務人員討論研究公司風險及因應方案。

四、 建立問責制:

風險發生後,關鍵不在事後處罰,而是能否及早發現潛在問題,提出有效的預防對策,建議在公司層面、個人層面建立問責文化。鼓勵提出解決方案,避免觸法,例如:食品飲料公司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發生被消費者投訴:誇大產品的可回收性或是生產運送過程中對環境產生有害性物質的危機。此時必須由研發部門的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判定其責任歸屬,並提供給法務人員做為訴訟證據。

結論

根據統計;2017年至2020年間,有40個不同國家/地區被提起超過1,800起 ESG相關訴訟案件(台灣部分尚待查證)。凡是一切對外揭露的公開資訊,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公司可能想不到永續報告書會成為訴訟目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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