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ESG

•ESG 專業文章 《重視對供應鏈人權衝擊的做法》

即將在2023年的永續報告書發生的重大變革之一:「人權」和「盡職調查」。在舊版準則中,人權僅屬於單一主題準則(GRI 412:人權評估2016),企業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揭露。改版後,「人權」已屬於所有企業皆需採用的通用準則(2-23 政策承諾),因此撰寫報告的上市櫃公司都需要揭露如何實踐人權議題。 實務上製造業企業較常見,有責任進行人權盡職調查,以管理其營運和供應鏈中的人權風險。但是要注意重點為何?經過學習研究,分享如下:

一、 輔導供應商治理結構

過去「突擊檢查」式的人權調查就像「貓捉老鼠」的遊戲一樣,容易流於形式表面,與實際狀況不同。 建議:要求供應商公司自行強化內部治理結構,輔導其做好相關人權項目工作。同時與公司採購團隊協調配合支持,並透過供應商行為準則實施。我認為:只有供應商自覺盡責,才能長期避免公司風險

二、 利害關係人的協助參與

可以邀請供應商利害關係人參與盡職調查,較能獲得真相。例如:允許員工匿名反應,建立與次供應商、當地政府、社區民眾等關係,以提高對供應鏈調查的準確性。

三、加強人權專業訓練

為使供應商對全球人權政策與GRI國際標准深入了解,可將訓練課程其納入供應鏈管理範圍。 公司的採購團隊也應接受負責任採購實踐的訓練,以減輕通常由不切實際的截止日期和壓低的價格所造成的風險。同時也對供應商相關成員進行專業訓練,要求其遵守標準,也納入對供應商績效和採購決策的評估。

四、建立供應商專屬網站

實務上曾見到,標竿企業會設立供應商專屬網站(在線平台),提供查詢:供應商行為準則、商業文件、申訴機制、人權調查工具和相關影音訓練教材等的服務。 如果是跨國企業,還可以要求在平台上註冊其供應地點、當地人權相關法規等資料,可以提高監督效率並簡化監控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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