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ESG
•ESG 專業文章 《可以「選擇性忽略」違法事項嗎?》
這次我深入學習GRI 2021新版心得之一,這根本就是2016「進化」 版。因為依照歷史軌跡,大約每三、五年改一個版本,所有GRI也是與時俱進不斷改善的優秀組織〈成立25年〉。 尤其這次改版原先一些在重大主題的內容,這次都升級為通用準則的一般揭露例如:412人權、419社會經濟法規遵循,改為2-23政策承諾、2-27法規遵循。 現在就法規遵循部分分享如下:
一、 選擇性忽略招數遭濫用
上個月備課寫講義時,參考十餘家企業的2021年永續報告書內容。其中不乏媒體常曝光的知名企業,卻發現少有揭露「419社會經濟法規遵循」主題的。因為如果有違法記錄,被主管機關處罰,感覺不光彩,視為家醜。企業會採選擇性忽略(據說連輔導顧問也這樣建議呢!),不寫不張揚。因此大家看到的,都是一本本呈現好事善舉、歌功頌德的報告書吧!
二、 未來強制揭露要踹共
「新版2-27 法規遵循」則嚴格必須強制揭露:發生的重大違反法規事件總數、支付違反法規罰款的總數和金額,甚至要描述重大違規事件情形。當然企業要解釋如何判定重大違規事件標準,一般係以金額多寡、是否媒體報導、事件造成衝擊的嚴重性等因素判斷。例如:航空公司空服員罷工解雇事件,造成社會經濟損失,解雇工會幹部,也被勞動部仲裁為不當勞動行為並予以行政處罰,未來就要揭露。
三、 就算沒有發生也要說明
由於多數人認為「永續報告書」就像成績單一樣,最好滿滿整本都是做好事、好消息、高績效的美好成果。其實這是誤解,新版理念是不論正面或負面影響都要揭露。呈現真實正確性,勇於調整改進,才是王道。所以如果不存在重大違反法規行為或未繳納罰款的情況,也要簡要說明事實才符合此揭露項目。
結論
我認為:違法事項是可以預防的,只要事先做好風險控管,妥善規劃,絕對可以避免觸法或降低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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