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ESG

•ESG 專業文章 《學懂GRI標準及如何運用最重要!》

上個月參加GRI官方授權的2021新版課程時,整個授課重點放在GRI 1、2 和 3的「通用標準」,反而認為「重大主題」因為並沒有太多變動,只是將人權、法規遵循升級到通用標準之列,所以不是改版課程的重點。 關鍵要點是描述組織確定重大影響的過程,包括如何確定其影響以及如何根據重要性對這些影響進行優先解釋說明。因此跟過去撰寫永續報告書的觀念思維及作法不同。 經過學習研究後分享如下:

一、“衝擊”決定重大主題

衝擊意指因組織的經濟活動或商業關係,對於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其 人權)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影響。包含:實際或潛在、正面或負面、短期或長期、蓄意或非蓄意、可逆或不可逆的衝擊。經過分析判斷後成為重大主題名單的候選潛在主題。例如:宏碁加入RE100倡議並承諾至2035年將採用100%可再生能源,因此GRI 302:能源主題,就是重大潛在衝擊。所以明年報告內容重中之重就是「重大主題分析」,過去隨便敷衍應付了事、單方高層決定、抄襲同業的錯誤做法要改正。

二、“盡職調查”是重要工具

在GRI準則中「盡職調查」與財務「盡職調查」定義不同。前者是指組織鑑別、預防、減緩及說明如何處理其對於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其人權)的實際與潛在的負面衝擊流程。而後者是指投資併購時對財務、法律等資料進行調查其是否合規正確的作業。例如:建築業對GRI 403:職業安全衛生揭露項目,特別要對於施工現場公共安全制度落實狀況、過去發生死亡案例等事件做出因應計劃及執行方案。

三、 依照流程操作結果自然產生

此次改版GRI 3:重大主題是必須全部揭露的通用標準項目:完整列出決定重大主題的指引步驟、決定重大主題的流程、製作列表、進行管理(描述正負面衝擊、政策或承諾、所採取之行動等)。因此自然引導出報告書要揭露的重大主題項目及對其衝擊的初步重點回應。例如:經過各利害關係人及公司營運衝擊的雙重重大性方法論,取得「人才吸引及留任」為重大主題, 寫出重要性理由、當年度量化目標(留任率85%)、運用「員工意見調查」工具追蹤績效。

結論:

所謂符合GRI準則的永續報告書首先要遵循「通用標準」再依據找出的「重大主題」細部項目對應公司的工作內容。當所有的素材跟資訊收集完成後,其實文字撰寫編著只不過是優化作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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