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ESG

•ESG 專業文章 《新永續報告書編制作業鳴槍起跑!》

這幾天有些學員私訊我有關永續報告書編制的事情,問答之間,我驚訝的發現,有些企業竟然輕忽GRI 2021版的新原則作法,對重大主題揭露的內容,仍停留在公式化的【括弧填空】陳述。例如:「我們認為我們需要應對(氣候變化),我們也致力於(尊重人權)。」 讓我不禁為今年的永續報告書的品質擔憂,更何況未來主管機關要進行評鑑人員及擔任頒獎單位評審人員。這些前輩先進專家學者們,是否也有與時俱進,瞭解新制呢?會調整評分標準要求嗎?尚待觀察驗證。 現將學習心得分享如下:

一、 務必遵守報導原則

企業須依照GRI 1:基礎 2021章節4中的所有報導原則(八項)編制報告書。此次修正十分注重提高內容品質,要求能夠全面了解對於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其人權)最顯著的(正負面)衝擊,以及如何管理這些衝擊。使資訊使用者(利害關係人、投資機構等)能夠對衝擊及永續發展的貢獻做出明智的評估與決策。

二、 政策承諾不再只是口號

按「GRI 2-23 政策承諾」規定:有關責任商業行為的政策承諾,包括:政府間官方文件、執行盡職調查、應用預警原則、尊重人權的敘述等。要求是最高層級(董事會)核准,要說明如何應用於公司的經濟活動與其商業關係的程度,如何與工作者、商業夥伴及其他相關團體的溝通。所以不能用公關宣傳式口號,要有具體明確的事實行為佐證是否落實履行。

三、 制定行為準則或政策只是及格

過去傳統的做法是報告書上說:制定某個“行為準則”或規劃某個政策,及向供應商要資料等基礎作業。缺乏對上述方案的支持和監督作法。使公司忽視隱藏性風險,直到違規行為被公開並在各種媒體平台上傳播,才驚醒失措。例如:博客來的假派遣事件。所以要加強報導,永續政策如何融入企業文化、公司管理制度、如何推廣訓練、如何納入內部稽核作業等重點內客。

結論

新版GRI準則將規範今年的永續報告書,身為編制小組成員的朋友務必熟悉此次修正重點---「通用準則」!它對資訊深度廣度、呈現方式、新的揭露項目改變等,已經大幅度影響編制作業流程及內容。過去投機心態的「模版化」套用作法必須摒棄,相信這樣也帶動小組成員的專業知識能力,更上一層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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