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ESG
•ESG 專業文章 《企業缺乏ESG明確的目標及改善計劃僅為及格!》
最近在公開觀測站發現陸陸續續有公司上傳2022年的永續報告書,對於這些超前準備,搶先申報的公司應特予肯定。 可惜,截至目前所見報告書,大都仍停留在揭露現況部分,很少提到未來中長期具體目標及負面衝擊下的改進計劃,我認為尚有成長空間。現將研究心得分析如下:
一、董事會是否確認永續治理的責任? 並沒有
GRI2021新版最重要變化就是「G2 一般揭露」,其中「治理」章節較舊版要求深入多元。可惜目前所見報告中仍多為「行禮如儀」般介紹董事會成員、功能委員會運作等基本內容。有關永續治理的監督審查指導行為,幾乎沒有論述,可見其懈怠輕忽(還是顧問輔導不上心?) 忽視治理行為會給公司及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帶來巨大隱藏風險,顯示董事會成員沒有理解新版精神,對實現永續發展的決心不足。
二、董事會有扮演盡職調查角色?並沒有
全球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在其2023年參與企業優先事項中,特別強調公司宗旨、價值願景等的監督,認為可使公司擁有強烈的方向使命感,具競爭力、因應挑戰並實現長期增長。 例如:揭露項目 2-12 「最高治理單位於監督衝擊管理的角色」,要求揭露最高治理單位於監督組織盡職調查的角色,以及其他鑑別和管理衝擊程序,包括:
1.最高治理單位是否及如何與利害關係人議合,以支持這些程序
2.最高治理單位如何考量這些程序的結果 及最高治理單位於檢視組織程序有效性的角色,並報導檢視頻率。 可惜到目前為止,在報告裾似乎尚未看到!
三、董事會成員是否有永續發展經驗?並沒有
世界大廠聯合利華在為董事會招募董事時,會考慮他們是否具有永續發展方面的經驗。目前該公司的七名獨立董事顯示有這種能力,這也是為什麼它能成為全球行業領導者,並享有極高聲譽的因素。 台灣ESG永續治理發展剛開始,且目前幾乎往E(環境面)偏差傾斜狀態,反而內部的S、G未被重視。當董事會成員在永續治理知識專業經驗有差距時,若不積極學習,很難期待其在職權範圍能找對公司目標進行監督指導。
#永續治理 #永續報告書 #一般揭露 #盡職調查 #董事會 #獨立董事 #ESG永續學堂 #專業文章 #永續發展 #人力資源 #ESG #2023 #周昌湘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