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焦點-ESG
•ESG 專業文章 《編製永續報告書應有心態:配合應付?主動積極?》
最近為了準備ESG課程講義,陸續在公開觀測站看到有上市櫃公司上傳2022年的永續報告書(截稿前上市10家、上櫃11家),讓我驚訝的是,竟然有上市4家、上櫃4家(高達近四成)並沒有依照GRI 2021新版內容編製,而還有驗證公司也出具查證報告,應該算是輔導顧問、企業承辦人的嚴重失職吧!也應證田野調查發現情狀,目前編製小組成員的心態:90%以上是「配合應付」,輔導顧問水準良莠不齊,大有改善空間。 經過學習研究後將心得分享如下:
一、編製輔導方法論以問卷訪談為主處於被動
坊間編製永續報告書的業務幾乎被四大會計事務所(附設顧問公司)或原ISO輔導顧問公司所「承包」,常用的方法論:「問卷資訊收集、潤飾代寫」法。透過顧問與企業窗口、高管層訪談溝通或工作小組依照問卷清單提供公司現有資料數據,顧問彙整、潤筆後出報告。然後加上專業美編、找驗證公司查證,就算完成。 由於報告書每年都要編制,在週期循環下,如果小組成員僅止於配合提供資料,沒有學習研究,所謂「知其然不知所以然」,對企業永續發展並沒有助益更養成對顧問依賴,形成大量成本浪費。
二、掌握主動權從日常業務管理出發
上篇學習心得中有專家提到其實ESG永續內容大都是企業日常經營管理項目。編製報告書策略應該是「短期學習、中期自主、長期創新」,在三年時間內要學會永續治理知識、行業實務作法,並積極掌握國內外專業資訊、建立知識庫及分享平台。 如果能掌握資訊主導權,各相關部門從日常管理業務出發,及時監控各項ESG標準進展狀況,順勢輕易形成報告書內容。
三、合乎GRI準則標準編製情況仍不足
綜觀幾份報告書內容發現,敘述部分仍未完全依照GRI的通用、行業、主題準則要求對應核實,常見避重就輕、含糊帶過現象。例如:GRI 1:基礎 2021中的要求6:若在某些允許使用省略理由的揭露項目,無法符合揭露項目或揭露項目中的要求,須在GRI內容索引表中指明無法符合哪些項目或要求,並且提供省略理由和說明。例如:有成立工會組織的公司,在揭露G2-30「團體協約」項目時,竟沒有指明省略,只說明「沒有簽訂」或選擇性忽略空白。
結論
如我預料,今年第一次要適用GRI 2021新版寫永續報告書,竟然會犯此低級錯誤?!最後一批2025年要編製申報的公司要寫的是2024(前一年)的所有永續活動績效成果報告。建議:在今年就著手準備學習,以最正確精準方式規劃明年的運作方式,才會自然產出最佳的報告書。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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